2013年03月05日 01:00 | 來源:車訊網 |
作者:
劉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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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主訴求:反復維修是否涉及缺陷
胡先生告訴車訊網編輯,自己的車只行駛了24000公里的車子,變速箱就要二次送修,胡先生表示強烈不滿,不知自己買的東標車接下來還要送修多少次。變速箱作為汽車最重要的部件之一,其質量直接關系到車輛和車主的人身安全,對于這種如此重要的部件,為了確保車主的安全行駛,東風標致公司顯然應該積極處理。如,更換或者召回等,以消除安全隱患。
標致307變速箱故障源從何起
2010年10月東風標致曾經被報道過標致206變速箱故障,并且此問題也涉及了召回程序。隨后也曾一度披露出307也存在相同的問題,與之前不同的是,雖然不斷有媒體、消費者對此問題口誅筆伐,但東風標致仍未做出回應。
目前看來,此問題的投訴可分為前后兩個階段。前一階段為2008年底至2009年初,此階段東風標致307變速箱問題集中爆發,廠商多以更換變速箱油、電磁閥等方式應對,經此處理,問題短時間內暫獲解決。第二階段為2010年6月起,此階段原先已獲解決的問題再次出現,東風標致廠商再次“依樣畫葫蘆”——通過更換配件的方式,期望問題得以解決。
雖然東風標致4S店采取了相關措施,但是消費者對這些措施是否有效持嚴重懷疑態度。因為此前的經驗證明,更換變速箱電磁閥等配件不僅不能解決問題,反倒使車輛的故障現象更加復雜。用一個被證明效果甚微的方案來敷衍消費者,這難免讓消費者對東風標致的誠信度產生懷疑。
然而在標致307變速箱頻繁出現故障之時,標致方面卻以車輛出保為由,要求部分車主自費維修出現故障的變速箱。
編輯點評:
胡先生車輛的變速箱問題2010年時就已經發生,然而問題的解決卻出乎了大家的意料,雖然很多車主出現此類問題時,車輛已然出保,但是不是車輛出保,企業就可以從深層次上回避車輛所存在的問題呢?
消費者是不是弱勢群體,這個問題從法律的層面已經有所交代,車輛究竟有沒有問題,相信標致方面的專家也很清楚。但企業需要發展,離不開消費者的信任與支持,如果從車輛問題上都無法維護車主的訴求,是不是有重銷售輕服務的態度呢?